2015年10月20日,梁园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开庭审理。8名被告人中,其中4人为蓝翔技校领导和职工,其余4人为孔素英的妹妹和堂弟。
庭审中,第一被告人付汉民,实际任职蓝翔技校学生处主任。他辩解称,自己没有聚众斗殴,也没有参与,而是一直在制止。当时他是来送法院的《民事裁定书》、《财产保管委托书》的,并组织教职工和学生打扫拟分福利房的卫生,荣兰祥委托了学校的王纪中、白长华、付汉民、田雷强看管天伦花园,从孔家的手中暂时接管天伦花园。
第二被告人王纪中,即是网传的“副校长”,实际现任职蓝翔技校就业办主任,2003年时曾任副校长。他在辩护中同样否认自己组织及参与斗殴,也没有准备木棍、铁锨、手套等物品。
第三被告人孙涛是孔素英的堂弟,他在辩护中也称没有组织及参与斗殴,而是无意中碰见这件事的。
第四被告人田雷强在辩护中称,他是受学校领导委托来商丘送房屋托管书的,进大门时没有人阻止。后来发生了争执,他们是自卫。
第六被告人孔素霞辩护称没有组织聚众斗殴,是路过看见其父亲被派出所带走,就打电话让妹妹孔素梅来的小区。
第七被告人孔素梅辩护称:自己没有组织,也没有参与斗殴。
第五被告人孔宝书、第八被告人白长华则对起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。
8名被告人的12名辩护人大部分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,辩论现场紧紧围绕斗殴前是否有人组织,斗殴过程中谁提供的木棍、铁锹等物品,王纪中是否为副校长等问题展开,但被告人均没有证实是否在背后有其他人员具体组织此事。